神氣家族《有效救濟保障人權(中集)》
神氣家族《有效救濟保障人權(中集)》
(記者陳曉琪/台北報導)

有權利,必有救濟;沒有救濟,權利不是真的。保障人權及人性尊嚴早已是國際間的普世價值,台灣號稱法治,但人權侵害事件仍不斷重演,如延燒1年才落幕的關廠工人事件;政府利用公權力,違法強徵人民土地、強徵稅捐等。人民面對公權力時,現有的救濟制度卻形同虛設。11月28日周六上午8:30在中視神氣家族節目將繼續播出《有效救濟保障人權(中集)》國內關心人權的學者專家將繼續討論有效救濟的方法,當公民覺醒共同發出正義之聲、大團結串連起來,就能產生力量督促政府真正的「依法行政」,達到公平正義,為人民謀福利。邀請觀眾踴躍收看。太極門網站www.taijimen.org也同步播出。

今年暑假到德國參訪的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胡博硯表示,現在德國在討論的是八十萬的難民何去何從問題,而我們台灣連個最基本的行政救濟都做不好,還號稱法治國家,簡直輸人家五十年、一百年。胡博硯分析我國法律規範很多來自美國、日本、德國,外國用的好好的法條來到台灣就走樣的怪現象,因為使用制度的人沒有得到好的訓練、使用制度的人沒有辦法體會到人民的痛苦在哪裡?最後的結果讓制度的美意落空了!我國行政救濟人民勝訴率只有一成,民眾要打官司前先去拜拜也贏不了,勝訴率那麼低的真因何在,又要如何改變?

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系主任副教授黃士洲說:法律的創設是為了解決紛爭並且讓社會更加的祥和,然而行政法院的法官是不是能夠應付各式各樣專業的行政訴訟、真正解決問題?很多紛爭即便沒有學過也要會判,在遇到比較大的問題、比較不熟悉的領域的時候,因為法官都有結案壓力,有限的時間之內就必須做出一個安全的判決。甚麼叫安全的判決,有兩種:第一種是「原告之訴駁回」,第二種是准許原處分撤銷,但後面加一句,「發回原機關重為適法之處分」,也就是說人民透過行政訴訟程序,得到的是一個回到原點,重新開始的判決,所有爭訟的痛苦必須要再重來。
智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王明懿以「從太極門稅務案件對救濟效能之省思」為題,談到稅法對徵納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對等,這是違憲的,憲法第7條、第16條保障應平等對待,當人民的基本權利受到侵害時,應有相對應的救濟管道,才能真正獲得保障。她以太極門稅務冤案為例指出,成立近50年來都沒有課稅問題,為何獨獨80到85年有課稅問題,這件源自於刑事的稅務冤案,刑案於96年7月已三審判決太極門無詐欺、無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況且國稅局於100年12月進行公告調查,結果7,401份申明表百分之百均表示敬師禮為贈與,無任何人稱是學費,與刑事判決認定之贈與結果相同。國稅局在違法開單16年後,終於在101年的重核復查決定公文書承認太極門不是補習班,理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自始錯誤稅單。

王明懿指出,國稅局之課稅處分於104年3月及7月再度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撤銷,此為行政法院及財政部第17次撤銷違法稅單,證實國稅局之課稅處分自始至今均屬違法。太極門弟子敬師禮屬贈與性質,法理證據明確,依行政訴訟法第190條,行政法院應以自為判決之方式,終局解決紛爭,以落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確保任何人之權利或自由如遭受侵害,均獲有效之救濟。王明懿談到公平合理的稅制有助於經濟資源有效分配,稅賦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平等對待、公正執法才有助於提升產業投資意願,促進經濟繁榮,提高就業所得,財政稅收自然增加,國富民安。

P1: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胡博硯表示,外國用的好好的法條來到台灣就走樣,因為使用制度的人卻沒有得到好的訓練、使用制度的人沒有辦法體會到人民的痛苦在哪裡,讓制度的美意落空了!

P2: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系主任副教授黃士洲表示,行政法院的法官面對結案壓力,有限的時間之內就必須做出一個安全的判決,卻常常讓人民爭訟的痛苦必須要再重來。

P3:智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王明懿(左一)談到稅賦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平等對待、公正執法才有助於提升產業投資意願,促進經濟繁榮,提高就業所得,財政稅收自然增加,國富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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