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帳戶欲賺錢,幫助洗錢刑難免
某軍人以12萬元代價將銀行提款卡,以寄放在置物櫃方式交付給不認識之人,並透過LINE告知對方提款卡及置物櫃密碼,之後該人假冒電商客服人員以需認證為由詐欺他人匯款9萬餘元至帳戶內並提領一空,該軍人被依幫助洗錢罪,判處徒刑2月。
任何人都應該知道交付個人帳戶、提款卡等資料給不明人士,將幫助不法之徒得以憑藉其帳戶行騙,並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贓款來源、去向,藉此躲避警方的追查。
金融帳戶資料為個人信用之重要表徵,在現今社會詐騙案件猖獗之情況下,千萬不可將帳戶、提款卡等交付他人,以免遭做為掩飾詐欺犯罪所得財物之用,致無辜民眾受騙,更造成執法機關不易查緝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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