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募兵呢?募兵制在《國軍軍語釋要》中解釋為:「募兵制即志願兵制,其特質為國家與服役者間為法律契約關係。服役之動機係基於獲得報酬,以軍人為職業,對國家無服役義務與責任,服役者亦不限於本國國民。」依照現行法律,來自中國大陸的人民,須在中華民國設有戶籍滿二十年後,才能參加志願役士兵的考選。 很多人批評募兵制在中華民國實行的可能性,但不得不說,募兵才是軍隊專業化的唯一方法,隨著科技發展國軍武器裝備的進步,操作不再是直覺式的扣板機而已,這時如果義務役是軍隊多數人時,剛熟悉操作沒多久,義務役役期就到了!國軍永遠在訓練新的人,在線上操作的一直都是半熟練的人員,這樣的國家該如何自衛呢?改革總有陣痛期,沒有改變我們就只能永遠原地踏步,等待別人的痛擊,願我們都能捍衛在這遍土地上的人民、自由、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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