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對我情報工作不再局限臺灣內部,近年來,更利用各種方式,威脅利誘赴陸臺商、宗教人士、軍警等為其工作。其2018年通過「國家情報法」規定「國家情報工作機構根據工作需要,依法使用必要的方式、手段和渠道,在境內外開展情報工作」、「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應當依法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意謂任何赴陸人士或在陸開展業務者,都可能被迫提供情報或配合中共情報工作,讓自己身陷險境。 綜觀各國及國內頻傳的共諜案,足證中共已遍撒間諜網。鑑於我國被中共視為最重要的「核心利益」,自然成為首要目標;面對其諜報威脅,國軍官兵及國人務須提高防範意識及保密警覺,方能避免誤蹈法網,淪為中共傷害國家安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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