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千瘡百孔的財稅 蔡文精會計師呼籲從落實程序正義開始 (記者 竺孟誠 台北報導) 人人都知納稅是國民必須經歷的事,然而面對「天上掉下來的稅單」,行政救濟真的能解決莫須有的稅單嗎?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九屆稅制稅務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蔡文精會計師,參加2015年聯合國人權日「論事實之認定原則與人權保障-以刑事、行政爭訟議題為中心」論壇,以2015年稅務案件評析政府如何落實國際人權及人權保障基本法。 蔡文精會計師表示,就目前整個財政與核課的現狀,只能用千瘡百孔來形容,而且稅單隨時會從天上掉下來!一旦天外飛來一筆稅單的時候,納稅人就是要去處理,而那些不一定是依法來課的稅!例如今年景氣不好,薪資退倒嚕,而主計處統計104年稅收超徵將超過1700億,人民收入少,稅收怎麼會增加?甚至很多的稅務員在行政法院打訴訟時都會說:「這會影響我們很大的租稅漏洞,會造成稅收很大的影響…。」,而這個模糊的說法卻被很多法官默默的採信了,而做出不利納稅人的判決。蔡文精感嘆,稅法對人權的保障,不管在程序面、核課面,都是一塌糊塗的。 課稅,一些很重要的觀念一定要掌握住。蔡文精認為,第一個要根據法律「從新從輕」原則;第二個很重要的精神就是把握住「量能課稅」,意思是有賺到錢才需要課稅,沒有賺到錢就不應該課稅,要秉持量能課稅,才有達到公平正義;再來是「實質課稅」跟「事實認定」這兩個稅法上很重要的概念。事實上有很多實質課稅都延伸到推計課稅,還有視同課稅。什麼是視同課稅?推計課稅的概念?就像去百貨公司「這個我不要,剩下的我都要。」稅官也是這樣「這個不是,其它的都是!」 幾年前財政部提實質課稅的時候,蔡文精認為這是披著羊皮的大野狼,一定會被濫用。「果真被濫用,還沒有出來之前,也早就被濫用了!」蔡文精指出,財政部的同業利潤標準,至少都大過實務三倍以上!當被套上實質課稅原則進行課稅,那就表示至少被課了三倍以上的稅額,好像把人民都當做是一個犯罪集團去對待,這不該是一個先進國家應該有的核課標準。 蔡文精指出,現在稅法規定的處罰分二種:行為罰、漏稅罰。行為罰是該申報而未申報;漏稅罰是漏了多少稅,比如漏稅罰兩萬,但行為罰要罰二十萬,現行的實務做法是兩者「擇一從重」,這就沒有依「從新從輕」的概念。實質課稅原則跟事實認定,牽涉到剝奪人民的財產權,所以推計課稅時,實質認定必須要嚴格地限制稅捐機關的權力,也就是法律必須要規範更嚴謹的程序,才能使用實質課稅跟事實認定。「很多稅務人員在發稅單的程序其實是非常的粗糙,而且對人民的生命和財產是完全沒有達到基本人權的要求的。」蔡文精會計師認為,稅法光從程序面來看就非常多的不合理的現象,稅法要符合基本人權,路還很長,必須讓財政部在發稅單前,要做到程序正義,期許政府有更大的改革與進步。 改革千瘡百孔的財稅,蔡文精會計師呼籲從落實程序正義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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