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打造安全環境

臺中新光三越百貨氣爆事故造成嚴重傷亡,令人痛心,我們必須從中汲取教訓,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在此,內政部消防署向罹難者表達哀悼,並為傷者祈福 🕯️

🔥內政部消防署提醒:施工期間消防安全不容忽視!🔥

✅擬定消防防護計畫

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若有增建、改建、修建、變更使用或室內裝修施工,導致影響原有系統式消防安全設備功能時,管理權人應責由防火管理人另定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確保施工期間的防火安全。

✅事前報備

應於施工前至少3日,將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報請施工場所所在轄區消防單位備查,並嚴格落實執行,確保施工期間場所的消防安全無虞。

❌違反罰則

未訂定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者,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有發生火災致生重大損害之虞者,並得勒令管理權人停工。另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未報請消防機關經備查者,不得擅自復工。

🔥安全施工,預防事故發生!

公共場所的安全關係到每一位民眾,請各業者務必重視並遵守相關法規,共同守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


南投縣政府消防局 第三大隊  水里分隊                    關心您

 

 *資料來源:消防署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NFA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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