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一直是世界各國重視的社會治安問題,為遏阻酒駕惡行,各國無不祭出重罰,希望能保障人民生命及財產安全。我國為防制酒駕,立法院於民國108年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加重酒駕罰則。包括騎車或駕車酒測超標可處新臺幣1萬5000元至12萬元罰鍰、同車乘客處600至3000元罰鍰、拒測一次可處18元罰鍰;酒駕累犯者,重新考照後,車輛將被強制安裝酒精鎖1年等。
國軍是國家安全的保障,官兵身為執干戈、衛社稷的中流砥柱,社會大眾與媒體多以高道德標準檢視,更不應有酒後駕車的脫序行為。全體官兵當共同遵守、相互惕勉,落實“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才能減少傷亡的憾事發生,進而確保部隊戰,維護國軍優質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