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彰投29萬車主未繳汽燃費,元旦起開罰。
新 聞 稿
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南投監理站 製發
105年12月22日
標題:中彰投29萬車主未繳汽燃費,元旦起開罰。
內容:
每年7月是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繳納時間,不過,臺中區監理所統計發現,經過2次催繳,中彰投地區至今仍近29萬輛汽機車車主尚未繳納,呼籲可就近到超商或監理所補單繳費,完全不用手續費,如果元旦前未繳費,將依公路法開罰300到3000元不等罰鍰,並送交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南投監理站站長游明傳表示,監理機關每年約在6月下旬,就會將汽燃費繳費單寄給車主,9月寄出平信通知未繳費車主,11月底時再以雙掛號催繳,至今仍還有29萬輛汽機車車主未繳費,其中又以機車占大宗,請民眾到超商的多媒體補單機或監理單位補單繳納,不用手續費,若有繳費單,更可利用郵局、電話語音或到各金融機構繳費。
游明傳提醒,民眾汽機車如不堪使用,應盡速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廢手續,避免增加汽燃費負擔,若明年1月1日前仍未繳納105年以前汽燃費,車主將被依公路法處300至3000元罰鍰,並停止辦理車輛異動或換發牌照,如仍置之不理,將送交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承辦單位:南投監理站第一股
聯絡人:朱豐誠副站長 049-2350923轉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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