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危安預警,有效機先防處
依據「國軍安全狀況掌握、反映及處理實施規定」,凡重大安全狀況,自單位獲悉案況起20分鐘內,須反映至國防部完成初報,並於30分鐘內翔實續報;一般安全狀況,自單位獲悉案況起180分鐘內,將詳情逐級向上反映。因此,全體官兵應對危安預警與風險管控,須有更高的敏感度與標準。唯有提升安全警覺,建立居安思危觀念,主動發掘單位潛存危安徵候;甚或危安事件肇生初始,即獲完善的處置,方能確保部隊安全與戰備演訓任務遂行,維護國家整體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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