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高速公路前應注意事項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新聞資料


一、行駛高速公路前應注意事項:

(一)睡眠充足精神飽滿。(二)蒐集資訊掌握路況。(三)做好行車安全檢查。(四)妥善使用安全帶。(五)為幼童準備兒童安全座椅。
二、安全行駛高速公路:
(一)進入高速公路前依據地方道路設置之高速公路指引標誌
之方向駛往高速公路交流道。依交流道入口處所設置之國
道路線標誌及「東」、「西」、「南」、「北」方向指示標誌,
進入正確之匝道入口駛入高速公路。
三、進入高速公路行駛匝道時注意事項:
(一)確實遵守匝道管制號誌指示行車,紅燈時應減速停車等
待。
(二)不得在匝道上倒車或逆向行駛及在單車道匝道上超車。
四、由匝道匯入主線車道時,應注意事項:
(一)應先利用加速車道提高車速,並啟亮方向燈,於確認安全無虞且不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時,再伺機由加速車道匯入主線車道。
(二)外側車道車輛,應注意由匝道匯入之車輛,並予適當禮讓。
五、行駛在高速公路上:
進入高速公路後應遵守相關交通法規、沿途設置的各項標誌、標線、號誌的指示,或公路警察的指揮行車。並應注意下列各項:
(一)選擇正確車道行駛。(二)遵守「速限標誌」指示行駛。
(三)保持安全距離。(四)小心變換車道。(五)小心超車。
六、駛離高速公路:
(一)欲駛離高速公路之車輛,應先確認好將駛出之交流道,依
據出口前2公里、1公里(右線)及5 0 0公尺(↗)處設置之出口預告標誌,駛入外側車道。
(二)依據設於出口減速車道起點上游300公尺、200公尺、100
公尺處之出口距離辨識告示牌,啟亮右轉方向燈,駛入減速車道減速後,經匝道駛離高速公路。
(三)當外側車道為出口專用車道時,應於看見第二道「外側車
道出口專用」時,預為減速,以順利銜接出口匝道。
(四)匝道速限:一般交流道出口匝道速限50公里/小時、環道速限40公里/小時、系統交流道速限60公里/小時
(系統交流道:指高、快速公路與高速公路連接的交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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