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反毒,嚴懲汰除
「反毒、拒毒」已成為世人普遍的共識,但卻有少部分不肖人士以身試險,最終萬劫不復。國軍為配合政府毒品防制政策,在現行軍校招生考試、甄選或申請志願役,均於相關簡章規定有毒品前科或第三、四級毒品行政裁罰紀錄者,不得報考或不予錄取,並與警政署建立查詢通報機制,阻絕申請志願入營人員有毒品紀錄者;另為落實「人員濫用藥物尿液篩檢作業」,確立正確之尿液採集方式及送檢程序,期使基層部隊及各單位有所遵行,國防部於107年12月20日修頒「國軍特定人員濫用藥物尿液篩檢作業規定」,將戰鬥、戰鬥支援及勤務支援部隊納入第四類特定人員,擴大篩檢對象,期能及早發掘施用毒品者,儘速嚴懲列汰,以確維部隊純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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