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轉未打方向燈遭罰1萬8加計點 法官因一理由判撤銷罰單
南投縣李姓駕駛開車到台南市,不熟路況靠導航下,匆匆右轉未打方向燈,且差點與直行機車撞到,騎士截圖檢舉「任意驟然變換車道迫使他車讓道」,被罰款1萬8000元外加記
避免法律糾紛,轉載本區文稿請先徵得原作者同意!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