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國軍再爆重大貪瀆,陸軍第三地區支援指揮部、陸軍飛彈光電基地勤務廠、裝訓指揮部、海軍後勤支援指揮部等7名軍士官,疑自去年6月起與回收業者勾結,將鋼材、電腦等堪用或報廢軍品,以多報少或讓業者私下運走或未徹底破壞,讓業者以「整新品」販售牟取暴利。新北地檢署今兵分40路搜索約談上尉黃巖昇等7名軍士官到案,全案依《貪污》行、收賄罪嫌偵辦,也將了解這些軍士官有無接受喝花酒、性招待。
今天傳出弊端的部隊,包括陸軍第三地區支援指揮部、龍潭甲型聯合保修廠、陸軍飛彈光電基地勤務廠、陸軍裝甲第542旅、陸軍裝甲兵訓練指揮部及海軍後勤支援指揮部等6個軍事單位。
據悉,這6處軍事機構負責營區報廢財產標售業務的承辦軍士官,未遵守財產報廢、變賣的相關規定,與回收業者勾結,任意將營區內列帳、未列帳的電腦主機、螢幕、印表機等電腦設備、鋼材、零件報廢品,交由廠商攜出軍營變賣,讓業者每次獲得數十萬元不法利益,涉案軍官則從中收受業者2萬元至15萬元不等賄賂。
報廢公文要經過承辦人、後勤官、國有財產負責人、保防官、檢察官、參謀主任、政戰主任、副指揮官,一級一級單位審核,核准後還要函文給地支部排隊報廢,很難想像其中無人知曉其中有弊案;國軍是人民的軍隊,倘若不能克盡職責,人民又如何奢望在戰場上國軍能衝鋒陷陣保衛人民呢???
國軍應秉廉潔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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