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讓青年外漂? 學者揪元凶:稅制「不平等條約」
誰讓青年外漂? 學者揪元凶:稅制「不平等條約」

(記者陳俞/新竹報導) 青年「外漂」議題正熱,台北市市長候選人李錫錕日前在網路節目「全民公審」中指出,年輕人出走原因就是政府不但無力改善經濟,課稅方式更是殺雞取卵,才導致資金外流。學者和企業代表也都點出,台灣違法課稅情形氾濫,尤其國稅局常用的「解釋函令」更是沒有法源依據、不公開的「不平等條約」。

該集節目話題延伸自11月4日凱道上的「讓孩子留在台灣 稅改大遊行」。遊行訴求為改善不公稅制,抗議「財稅幫」把持稅務體系,違法濫稅,才導致資金外流和企業出走,進而使就業機會減少,青年外漂。台北市市長候選人李錫錕、中興大學法學系教授張進德及企業代表林先生受邀上節目與談。

李錫錕表示,人民必須有賺錢,政府才會有稅收。但台灣工作機會萎縮、年輕人外流嚴重,原因就是政府無力改善投資環境以擴大稅基。而政府為了怕下一期的稅收不如預期,總是盡可能「猛收一把」,無異是殺雞取卵的行為。

他以美國雷根總統為例,當時雷根實行減稅政策,讓企業能夠安心投資,才挽救了美國的經濟。因此經濟不好的時候,政府擔心收不到稅,才更應該反向思考如何以減稅方式活絡經濟。

張進德指出,令稅改團體詬病的「財稅幫」,指的是50、60、70年代的政大財稅系學生。當年政大財稅系與財政部建教合作,該系學生一畢業就可到賦稅署上班。這些人學歷雖漂亮,卻不了解地方實務狀況;而地方國稅局長都是由財政部派來,而非基層人員晉升,導致跟地方完全脫節。

針對近期引發熱烈討論的「超徵還民」議題,張進德表示,超徵實質上就是違法課稅。行政程序法第4條規定,課稅必須按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但國稅局竟然都是依照未經過立法程序的解釋函令來課稅。且實務上國稅局「協商文化」盛行,常以恐嚇方式要脅企業納稅。

張進德舉例,彰化曾有一間料理米酒工廠,營業額僅3千多萬元,國稅局竟下一個解釋函令,指稱該工廠製造的不是料理米酒,而是屬於「其他酒類」,要求補稅1億6千多萬元,並加罰1億6千多萬元,還經行政法院判決定讞。他批評:「這樣無法無天的事情,行政法院都無法發揮公平性、無法保障人民,已淪為橡皮圖章!」

林先生說,美國商會指出,台灣的稅制對外資是一道障礙,歐洲商會也曾提出一樣的問題,認為台灣稅制一定要改革、與國際接軌。台灣的稅務有9千多條解釋函令,並未經過立委三讀通過,其實並不具法律效力;更大的問題是解釋函令是不公開的,等於是納稅人的「不平等條約」。

林先生表示,有個朋友原先在香港開文具雜貨店,因為收入少而獲得國稅局通知不必報稅。後來他投機取巧改開熱炒店,收入增加卻仍不報稅。國稅局發現後,派員花了一年多時間,在不同時間到熱炒店吃飯,掌握其大致收入後,再到銀行調出他的收入資料,才要求該朋友補稅。反觀台灣,稅局只要懷疑人民「有可能」漏稅,馬上就可以發出稅單,還把舉證責任推到納稅人身上。納稅人如果並未漏繳,根本就無從舉證。

「古代落後國家用來鞏固政權的工具就是『軍隊』和『稅官』。」李錫錕強調,直到今天,台灣的稅制仍然非常落伍,稅制不透明,外資就不肯來,因此首要任務就是改革稅務。

圖說一:台北市長候選人李錫錕。
圖說二:中興大學法學系教授張進德。
圖說三:企業代表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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