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金幫怎麼洗納稅人的錢?《全民公審》第50集大揭密
財金幫怎麼洗納稅人的錢?《全民公審》第50集大揭密

(記者徐勇然/台北報導) 台灣自1999年以來,每年GDP都有上升,表示台灣整體經濟仍有不同程度提升,為何人民薪水卻凍漲逾17年?政府近5年來超徵稅收逾6千億,為何人民卻越來越窮?種種違反經濟常理的現象,都讓人民不得不懷疑政府在財政運作、預算管理上可能大有問題。《全民公審》第50集http://www.worldpeoplenews.com/content/video/314832 ,邀請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教授、企管系魏賜聰教授、立法委員黃國昌,就台灣稅制、金融、法治面,一起來探討全民納稅人的錢,到底跑去哪裡了?歡迎大家線上收看。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教授表示,過去5年財政部超徵稅款逾6千億,從未詳實說明超徵款流向;當聯盟主張超徵應還於民時,財政部卻表示要還國債,但國債鐘每人23萬,越還越高,況且還國債是沒有法源依據的,財政部說法明顯前後矛盾。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以下簡稱納保法)已明訂補稅舉證責任在國稅局,但是法稅改革聯盟仍接到民眾申訴,國稅局要求納稅義務人自行舉證,國稅局明顯未依法執行。且若納稅義務人不服補稅,可進行訴願,但須先繳納一半稅款,否則救濟過程中財產可能馬上被扣押,甚至被限制出境;稅務訴訟案件在行政法院,人民勝訴率不到6%,即便勝訴,也只發回稅捐單位重審並開新稅單,未能解決錯誤課稅問題。

吳景欽緊接表示,納保法設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原意是希望保護納稅人,一年多來卻接到更多民眾申訴,主要是財政部都找自己人來當納保官,根本是「徵稅者」保護官。而稅務專業法官設立的原意,是因為行政法官不夠專業,所以永遠被國稅局牽著鼻子走,對人民做不利判決,但現在卻由行政法院法官就地合法擔任。他呼籲立委應多出來替人民把關,法稅改革聯盟是所有稅災戶的靠山,也希望全國的人民都成為法稅改革聯盟的靠山,唯有人民覺醒才能讓這個體制改變。

魏賜聰教授表示,2008年小英總統任黨主席時,提出全民退稅弱勢救助的方案,精神與法稅改革聯盟一致,只是為避免爭議,法稅改革聯盟主張發放給全民。日前小英總統發佈超徵還稅於民,消息變來變去,最後卻不了了之。政府應對全民負責,確實調查清楚多年來超徵款項有無確實入國庫?流向何處?1984~2017年,只有5個年度有歲餘,其他年度皆是歲絀,根據預算法與政府預算管理準則,稅入成長率應大於稅出成長率,但怎麼國債會不斷增加,然後又轉嫁給人民,若是公司如此經營,老早倒閉。

魏賜聰又表示,財政部長最重要角色是政策擬定,台灣過去金融環境以國內為主,今已國際化,法條應修訂的更嚴格,否則出問題都由納稅人買單。再來,政府財稅沒管理好,一直增加稅收名目,再放消息說台灣稅率算很低的,但台灣目前稅收占GDP約25-30%,一個國家的GDP有30%被政府拿走,難道不是人民的成本嗎?企業經營在台灣利潤不多,當然往國外跑,政府課稅一定要深刻檢討,台灣若被評為稅制高風險國家,全球化下如何吸引優秀人才及企業進駐,又如何面對人才外流?台灣低薪原因與稅制及政府精實管理效率有很大關係,政府一定要正視問題,首長的位置放對人,才是為台灣好。

立委黃國昌表示,他進財政委員會第一個力推的就是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但財政部與司法院遴選納保官與稅務專業法官的過程,根本掏空了當初立法目的,也將立法意旨當笑話。他也舉出過去國稅局因未依行政法院糾正而修改違法處分,讓納稅人在租稅訴訟一、二十年,幾近家破人亡,他希望在保護租稅人權角度,如果行政處分本身違法,稅額是錯的,行政法院就必須自己做決定,終止這種情形,不要再丟回國稅局。

黃國昌又表示,過去政府編列上百億蓋非常多蚊子館,浪費納稅人的錢,應有完整究責機制,但這樣的想法在納入前瞻基礎建設條例審查時,卻在立院被封殺,至今對計畫中隨便灑錢導致納稅人損失的官員,仍無具體究責措施。他舉兆豐案為例,因違反美國洗錢防制法,2016年被罰新台幣57億,2018年再罰8.7億,至今仍沒究責,兆豐銀行的問題從2010年開始就存在,我國銀行法也明文規定,因違反注意義務而導致的罰鍰,應向肇責董事、公司代表人、高階經理人進行求償,但決定執行求償與否,卻是在行政部門,至今可說是船過水無痕。

黃國昌指出,數百億的慶富獵雷艦弊案也一樣,陳慶男父子因政商關係良好,案發時擔保不足、財務困難,當時金管會前主委李瑞倉還直接幫他打電話給銀行,直接退5.5億的擔保給他,但李瑞倉現仍在國營企業擔任董事長。該案還有詐貸洗錢的金額流入高雄大寮水上樂園,高雄捷運公司早知有問題,仍讓那些犯罪所得進入政府公共工程,但我們的行政部門卻沒有認真追究責任。政府說要強化洗錢防制、修改規範,要求銀行、專業人士遵循,但卻有這麼多政府高官跟陳姓父子交易洗錢,上百億全民買單,官商勾結嚴重。事實上,這些官員、董事長有其他立委撐腰,當要以凍結預算來逼他們作為時,提案都會在表決時被封殺。

黃國昌認為要追究前述弊案,根本不要修法,該負的責任法律早規定得很清楚,而每當官員因政治責任下台,其實都是煙霧彈和障眼法,因退下後馬上到其他國營企業當董事長,薪水可能比原任職還要高,這給社會非常負面的效應,就是只要關係好怎麼亂搞都行,官員們有樣學樣,出事被抓還可以全身而退,去當其他的董事長,這是拿國家資源酬庸特定人,也崩壞整個金融監理制度。

黃國昌也質疑,過去民進黨在野時一直說要打破金融幫的陋習,為何執政三年又在立院有多數席次,金融改革法案、金融旋轉門條款卻遲遲無法通過?且國家公股行庫及國營事業為何只找退休官員、有背景者,而非真正專業人士擔任?政府不該讓國營事業成為酬庸自己人的禁臠。

圖說、《全民公審》第50集立法委員黃國昌表示,政府不該讓國營事業成為酬庸自己人的禁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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