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前縣長李朝卿貪汙罪更一審重判21年
南投前縣長李朝卿貪汙罪更一審重判21年
判決書指出,李朝卿原任南投縣縣長,2005年12月20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止,利用任內辦理南投縣政府發包公用工程「99凡那比C1-011水里鄉投58線2K+500(文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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