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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張友道(玄德) 南投縣報導
第二種消防安全設備檢查勤務
為提供本南投市縣民安全無虞的生活環境與活動空間,各轄內各消防分隊應對於轄內具消防搶救上必要設備之場所,排定第二種消防安全設備檢查勤務,駕駛幫浦車及攜帶必要裝備至現場測試相關設備(包括:連結送水管、消防專用蓄水池、緊急電源插座、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緊急昇降機等),並將測試結果填寫消防安全檢查紀錄表,期以確保發生火災時大樓本身消防設備能夠發揮功能,消防人員於搶救時能夠更迅速有效的撲滅火災,確保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南投縣政府消防局第一大隊草屯消防分隊於本月起實施第二種安全檢查。檢查之對象物之種類概括各行各業,包含有:飯店、汽車旅館、醫療院所、安養中心、公有市場、KTV,等。本月20日由分隊小隊長譚宇隆率隊首檢位於碧山路上—福美飯店,實施年度消防搶救必要設備第二種檢查。檢查一開始先由負責維修消防設備士開啟消防採水口,測試放水情況是否正常,再來關閉大廈消防泵浦,由消防車啟動P.T.O(消防車動力轉換幫浦),消防水帶接上消防送水口,供水建築物消防管路,由頂層測試出水口裝上比托計測試出水壓力,全程歷經約1小時,測試結果正常。
消防法內容明訂,消防設備安全檢查區分為三種,而第二種檢查是由分隊實施,依規定每年實施一次,主要針對消防搶救上必要設備,計有連結送水管、消防專用蓄水池、進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及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等,而這些消防設備功用主要是為輔助消防火災搶救而設立,所以是非常重要消防搶救設備,除了分隊確實落實每年檢查外,也希望建築物管理權人依消防法相關規定執行消防設備檢修申報制度,方能確保這些設備能維持正常堪用狀態。
草屯消防分隊表示,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除責請消防專技人員或檢修機構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外,亦會編排勤務加強場所消防安全檢查,並針對轄內各該檢查之對象物實施第二種安全檢查,以利災害發生時,能夠更迅速有效的撲滅火災,降低民眾傷亡及財物損失。
南投縣政府消防局第一大隊草屯分隊 關心您。
請參閱2020.12.21. 南投新聞網http://tnews.cc/049
第二種消防安全設備檢查勤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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