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嚴正澄清以正視聽董事長入住北投會館學員宿舍撙節開支薪資均依法規由市府核定
新聞來源:https://www.gov.taipei/

有臺北市議員關切本公司李董事長入住北投會館宿舍及薪資乙事,本公司嚴正澄清如下:

民國100年郝前市府人事處函示,本公司董事長不適用租賃台北市政府首長宿舍,另該人事處經簽報郝前市長同意,由本公司自行以捷運共構方式自行建置主持人宿舍﹐後因購宅經費高昂,於民國108年經整體考量及撙節開支,決定不予購置首長宿舍,然遠自新竹就職李董事長確有住宿需求,故本公司調用北投會館學員宿舍,供其住宿。本公司另參照「中央機關首長宿舍管理要點」第6點規定,首長宿舍提供首長借用期間,該宿舍水電相關費用,由出借機關支應。

至於本公司首長薪資,並非由董事會自行決定,而係依「公營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設置管理條例」第10條規定,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定,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自設置管理條例實施至今約24年,本公司歷年來皆依此規定程序辦理,從未改變。

本案議員去年已就相關宿舍議題索資,本公司均已詳盡說明,惟現仍對外提供混淆資訊,本公司特此澄清,呼籲外界勿以訛傳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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