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安全共識,防敵滲透情
俗話說「業精於勤,荒於嬉,行成於思,毀於隨。」根據統計,有60%的洩密事件源自組織內部人員疏忽或未按保密程序處理資訊所造成,凸顯防範洩密案件,仍需以「人」為本,才能確維資訊保密與安全,國家安全法修正案,明定國人不得為境外敵對勢力發展組織,亦不可洩漏、刺探及蒐集公務相關秘密,且刑度提高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千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軍公教人員如違犯相關刑責,將剝奪其退休俸,已支領者須全數追缴回國庫。
近年來中共對我蒐情,不外乎運用「抓把柄、撒大錢、用美色」等套路,除應洞悉中共滲透伎倆,更應從個人開始養成良好的保密習性,並建立防敵滲透蒐情的正確觀念,時時提高安全警覺,防杜洩密情事,才能鞏固國軍戰力,進而確保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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