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防範溺水意外不幸事故發生,並強化消防人員水域救生作為,內政部特於每年4月至9月水上活動盛行之際函發加強防溺措施指導計畫,要求各級消防機關研析轄內歷年溺水事件原因及加強防溺措施執行情形,據以訂定細部執行計畫以落實執行各項防溺措施。
防溺十招
要合法:戲水地點需合法,要有救生設備與人員。
要小心:湖泊溪流落差變化大,戲水游泳格外小心。
要注意:注意氣象報告,現場氣候不佳不要戲水。
要暖身:下水前先暖身,不可穿著牛仔褲下水。
要冷靜:加強游泳漂浮技巧,不幸落水保持冷靜放鬆。
不跳水:避免做出危險行為,不要跳水。
不疲憊:身體疲累狀況不佳,不要戲水游泳。
不長時:不要長時間浸泡在水中,小心失溫。
不落單:不要落單,隨時注意同伴狀況位置。
不嬉鬧:不可在水中嬉鬧惡作劇。
草屯分隊再次呼籲揭注意事項於下水前多一份準備,做好水域確認及安全防護等相關工作,才能盡情享受各項水域活動,「快快樂樂戲水,平平安安回家」。
南投縣政府消防局第一大隊草屯分隊 關心您。
防溺宣導-防溺十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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