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制假訊息
在傳播新科技愈發興盛的時代下,假新聞等不實網路資訊傳散的速度遠比事實快6倍,也使得澄清倍感吃力與困難,如何管制假新聞成為各國共識。然而,「新聞」在民主社會中,具有提供理性溝通公共論壇的本意,因此,向來被視為判斷自由社會的重要指標。
若完全無監管的情況下,假新聞會消耗許多社會成本,甚至危及國家安全;而若只採行法規監管,雖然可以透過法規來約束社群媒體,讓媒體擔負起審查假訊息的社會責任,阻止假訊息的散布以創造一個可信的平台;但如針對訊息約束,將會賦予監管者權力來加強審查制度,可能會限制言論自由,此情況可能會用來實施在反對黨的言論中。因此採取第三方的共同監管制度,是目前較為平衡的作法。
面對假訊息氾濫,各界均提出反制之道,包括歐盟多國將散布假訊息視為刑事犯罪,甚至針對社群媒體予以法律問責,要求其公開融資條件、產製過程等。而我國則訴諸補強法制、推動媒體素養教育,以及設立第三方事實查核平臺等,但仍宜進一步厚植公眾的媒體素養力,更重要的是,在充滿惡意的後真相時代裡,我們每個人都該成為主動查證、勇於思辨、冷靜判斷的行動閱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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