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怡君/宜蘭報導〕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一審被重判12年6個月徒刑;民進黨宜蘭縣議會黨團表示,這件不光榮的事件已經拖了3年,今天終於法院做出判決,判決也清楚的指出,因為林羿玲利用她媽媽林姿妙的權力來指揮主管,做出這種違法亂紀的事情,林姿妙須停職,希望未來代理的副縣長林茂盛重整縣府團隊,廢止所謂的服務團隊,服務團隊就是亂政,廢除林姿妙家族干政的家族團隊。民進黨黨團希望林姿妙好好面對司法,尊重司法。並且希望也期盼務必請林茂盛代理縣長杜絕干政,讓縣政正常運作,挽救爛到不行的行政效率。
林姿妙涉貪判刑停職 一審被重判12年6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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