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害人害己,許多毒癮者在吸毒與戒毒中不斷掙扎,一旦沾染通常很難完全戒除,此已有許多血淋淋的案例及新聞事件作為前車之鑑。安非他命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所列之第2級毒品,依同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施用安非他命,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大家平日若工作或生活壓力太大,應循正當管道來抒壓,而非藉由毒品,在此呼籲大家,接觸毒品身陷刑責,千萬不要輕易嘗試,以免後悔莫及。
施用安毒罪不輕,勒戒汰除毀前程
避免法律糾紛,轉載本區文稿請先徵得原作者同意!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