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轉土地適用113年公告土地現值 屏東縣府提醒留意申報日期
移轉土地適用113年公告土地現值 屏東縣府提醒留意申報日期
近日接獲民眾詢問,移轉土地申報增值稅,想要適用113年公告土地現值核課,最晚何時要申報?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移轉土地於「訂約日起30日內」向稅捐機關申報增值稅,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