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訊時報特派記者張鎰三 嘉義報導
夫妻因家庭瑣事在馬路上大聲爭吵,朴子警方獲報前往處理。由於林女持有台中地方法院核發之暫時保護令,因此其夫被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朴子警方表示, 8月19日13時許接獲報案,朴子市祥和一路西段自助洗衣店,發生男女糾紛,經警方到場了解,雙方為夫妻關係,因家庭瑣事發生口角,以致在馬路上大聲爭吵,雙方均無動手情事。又因林女持有台中地方法院核發之暫時保護令,因此全案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朴子警分局呼籲,民眾遇有家暴行為,應先行保護自身生命及身體安全,並儘快報警請求協助,以維護自身權益,避免受到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