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訊時報特派記者張鎰三 嘉義報導
詐騙集團手法多元,常假冒檢察官、警察等公權機關人員,謊稱民眾帳戶,涉及洗錢、詐欺等案件。要求民眾繳交金融卡、提款卡甚至密碼「配合調查」。另有以高薪求職、打工名義,誘使求職者交出金融帳戶或提款卡,作為資金轉匯的工具。
水上警分局表示,這些帳戶往往淪為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用來轉移或提領贓款。一旦遭警方查獲,帳戶持有人,除須面臨刑事責任外,金融機構也可能將該帳戶列為警示帳戶。日後無法再開戶或使用,嚴重影響個人信用與生活。
警方提醒: 1. 金融帳戶一人一用,提款卡、密碼、網銀OTP,均不得交付他人使用。
2. 檢警辦案不會收取金融卡,或要求提供密碼。若接獲此類電話或訊息,請立即掛斷,並以官方電話回撥查證。
3. 高薪求職要小心,凡面試或招募,要求交出金融卡、存摺、帳號者,都是明顯詐騙行為。
水上警呼籲民眾金融帳戶是個人的重要資產,千萬不可為一時方便,而將帳戶交由他人使用。遇到任何要求交付金融卡、密碼或安裝遠端程式的指示,都應當場拒絕,並以官方管道求證。
如已不慎提供帳戶或金融卡,應立即向銀行申請凍結,並撥打 165反詐騙諮詢專線 或就近向警察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