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岸巡隊再度攔查違禁電子菸製品


警訊時報特派記者張鎰三 嘉義報導

   海巡署中部分署第四岸巡隊布袋商港安檢所, 25日晚間於例行安檢勤務中,再度攔查出違禁電子菸製品。安檢人員結合科技設備執勤成果顯著,展現科技輔勤在港區防線的實質效能。

   本案發生於25日晚間,安檢所少校謝所長率員6名,運用手持式X光機檢視貨輪「山X號」百貨籠貨物(自布袋運往澎湖)時,偵測出影像異常,經開檢確認,查獲品牌為 MEHA 的拋棄式電子菸5支(口味為冰棒,每支12毫升、尼古丁含量3%,合計60毫升)。隨即通報隊部司法小隊,到場製作搜扣筆錄,後續將移送主管機關依《菸害防制法》辦理。

  第四岸巡隊指出,電子菸及含尼古丁製品,屬於《菸害防制法》明令禁止輸入、販售及供應的違禁物品。這類貨件多以「百貨籠夾藏」方式企圖規避查驗。

   海巡單位將持續透過科技設備強化安檢能量,結合執勤經驗,嚴密防堵非法物品輸運,維護國境安全與民眾健康。

    第四岸巡隊呼籲,切勿心存僥倖從事違法行為,電子菸輸入或販售將依法嚴懲。如於港區或岸際發現可疑情事,請撥打「118」免付費服務專線,海巡署將立即派員查處,共同守護海域安全與社會安定。#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