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訊時報特派記者張鎰三 嘉義報導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114年地價稅訂於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開徵。地價稅繳款書自10月23日起陸續寄發,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因遇例假日順延至12月1日)止。以今年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依據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登載土地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
財稅局提醒您請記得如期繳納,避免因遲延繳納而被加徵滯納金,每逾繳納期限3日,加徵本稅1%滯納金,最高加徵10%。如未收到繳款書或繳款書遺失,請向該局或其所屬分局申請補發。
財稅局說明,114年地價稅按113年申報地價計徵,累進起點地價為68萬3,000元(稅率千分之十),納稅義務人如果對114年地價稅開徵後,應納稅額、課稅內容有疑義者,歡迎您多多利用免費服務專線0800076969,或撥打總局電話05-3620909分機814至821、823,民雄分局05-2260505分機111至116詢問,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