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逾期繳納將加徵滯納金


警訊時報特派記者張鎰三 嘉義報導

114年地價稅繳納期限為12月1日,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提醒,每超過3日就會加徵稅額的百分之1滯納金。12月2日至12月4日繳納仍為逾期繳納,因沒有超過3日,不加徵滯納金。提醒民眾盡速繳款,12月5日起尚未繳納,將加徵滯納金。

財稅局日前已針對尚未繳納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寄發「提醒繳納地價稅簡訊」,提醒納稅義務人注意期限,避免加徵滯納金,若民眾收到簡訊時,已繳納稅款,請無須理會該訊息。若尚未收到地價稅繳款書,可運用以下多元繳稅方式繳納:

(一)用手機掃描稅單上的QRcode,連結至地方稅網路繳稅系統,選擇「信用卡」或是「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扣款繳納。

(二)利用電子支付帳戶轉帳:使用於電子支付機構註冊開立之電子支付帳戶,透過行動裝置應用程式(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進行繳納。

(三)納稅義務人透過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系統自動帶出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進行線上繳納。

 (四)超商繳納:單筆稅額在3萬元以下的民眾,可以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四大便利超商臨櫃繳稅,(服務截止時間為114年12月4日24時止)。

 (五)金融機構:透過銀行或農會等配合金融機構以現金繳納。

  若尚未收到稅單可撥打免付費電話 0800-076969 ,或民雄分局05-226050(行政管轄區域為民雄鄉、竹崎鄉、新港鄉、梅山鄉、溪口鄉、大林鎮等),將有專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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