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警察局舉辦「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宣導說明會


警訊時報特派記者張鎰三  嘉義報導

 嘉義縣警察局和嘉義縣文化觀光局,為強化對「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之認知,保障揭弊者權益,並營造清廉透明之工作環境,特攜手於114年12月19、23日,於嘉義縣人力發展所(創新學院)舉辦「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講習。由警察局政風室主任江美瑩擔任主講,針對警察局所屬單位員警及文觀局同仁進行專題講解,深化對新法的認識與運用,建立「吹哨有據、揭弊無懼」的友善環境,守護廉潔政府與公共利益。

  主任江美瑩強調,新法精神在於鼓勵檢舉、保護誠信,並建立跨部門協作的保護機制。並在課程中,詳細解析新法立法目的、適用範圍、檢舉程序、保護措施及處罰規定。落實三保─「身分保密、工作保障、人身保護」,同時針對執法機關,在新法施行後必須注意的面向。包括明訂保護揭弊者的法定責任、跨機關合作的需求提升、制度與流程的改革壓力等三大面向逐一解析。並透過案例解析,與有獎徵答互動交流,幫助同仁掌握新法重點,提升依法行政,與廉能治理的實務素養,會場氣氛熱烈。

  嘉義縣警察局表示,為深化反貪倡廉文化,鼓勵勇於揭弊。將持續辦理揭弊者法令宣導,確保同仁熟悉,並正確適用「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以維護揭弊保護制度的公平、公正與有效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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