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訊時報特派記者張鎰三 嘉義報導
竹崎警分局於今日在某社群平台,發現有民眾上傳一部自小客,逆向衝撞6支回復型導桿。經警方檢視影片,發生於本月29日7時許。在166縣道42.5公里處,所幸該起意外並未造成其他用路人受傷。竹崎警分局轄區派出所,並未接獲報案。警方將依法通知車主到案說明,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5條1項3款及62條1項開罰,並通知道路主管機關,向車主求償。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若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俗稱無傷肇逃/小擦撞未報警),可處新臺幣1,000元至3,000元罰鍰。逃逸者並吊扣駕照1至3個月。
竹崎警分局表示,請民眾外出時注意行車安全,分局轄區派出所,已於113年起,在該路段加強取締超速,有效降低事故發生率。最重要的仍是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方能避免意外發生。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若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俗稱無傷肇逃/小擦撞未報警),可處新臺幣1,000元至3,000元罰鍰。逃逸者並吊扣駕照1至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