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停車場縱火案嘉警2日內緝嫌到案


警訊時報特派記者張鎰三 嘉義報導

  嘉義縣縣府停車場日前發生火警事件,水上警分局獲報後,立即展開調查。並於3月19日晚間,查獲一名涉案男子。全案已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本案發生地點為縣府停車場樓梯間,現場人員當時發現有物品起火,隨即撲滅火勢,未造成重大損害。後續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疑似人為引燃情形,遂報警處理。

   水上警分局於3月17日接獲報案後,立即與嘉義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共同成立專案小組追查。發現涉案男子,先於附近加油站購買汽油後,返回現場潑灑並引燃,隨即徒步離去。

專案小組透過調閱周邊監視系統,及分析行動軌跡,鎖定特定對象,並於3月19日晚間於將犯嫌查獲到案。

   初步了解,案件疑似與個人金錢糾紛有關,犯嫌疑似與同事有金錢糾紛,心生不滿遂至案發現場縱火,燒毀對方之物品。惟詳細動機及案情,仍待進一步釐清。全案訊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水上警分局分局長曾文勇強調,對於任何危害公共安全之行為,將依法嚴辦,並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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