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隊名店便當含異物嘉縣衛生局勒令限期改善


警訊時報特派記者張鎰三 嘉義報導

  朴子市某知名便當店,被民眾反映便當中混入蟑螂,嘉義縣衛生局高度重視食安疑慮。15日獲悉第一時間派員實地查核,查獲多項GHP缺失,已勒令限期3日改善,若期限屆滿後複查結果仍未符規定,將依法嚴懲。

    衛生局強調,針對食安事件絕無寬貸,將持續監督業者落實衛生管理,確保消費者飲食安全。

    衛生局稽查人員15日至現場查核,業者已自主停業一日全面性清潔與消毒作業。異物可能來源為滷汁製程中混入,現場查核多項不符GHP「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管理員原則。包括廚作區紗窗及紗門汙垢、冰箱食材未分類、未覆蓋、地板因潮濕鋪設紙板,現場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責令業者於3天內改正。

    衛生局呼籲,所有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食品業者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均應符合 GHP 準則,若違反規定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將依同法第44條,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更得命其歇業、停業或廢止公司登記。

   衛生局表示,食安監督不因業者自主停業而鬆懈,未來將不定期針對轄內排隊名店,加強抽驗與稽查。提醒民眾若發現餐點異常,應保留證據並向衛生機關檢舉,共同守護嘉義縣的食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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