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養豬戶違規廚餘養豬罰346萬元


警訊時報特派記者張鎰三 嘉義報導

    嘉義縣新港鄉林姓農民承租農地養豬,且以廚餘飼養,同時未設置圍籬,導致豬隻逃逸,雖多次規勸仍未改善。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16日依法裁處,重罰新台幣346萬元,並限期清除豬隻。。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表示,2月3日上午接獲通報,指稱新港鄉一處農地,疑似違規飼養豬隻。隔日即會同縣府農業處前往現場會勘。

  經查,林姓養豬戶向嘉南管理處承租土地,違規飼養約60餘頭豬隻。現場堆置大量廚餘桶、塑膠餐盒及農業資材,環境髒亂。並有部分豬隻,逃逸至防汛道路。

   家畜所要求業者立即停止以廚餘餵養豬隻,並設置適當圍籬防止豬隻逃逸,以降低環境污染及疫病傳播風險。

然而,該養豬戶屢經查察與規勸仍未改善,持續以廚餘養豬並有繁殖情形,至今先後查獲3次違規。

   家畜所說,本案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飼料管理法及畜牧法等規定辦理裁處,由於違規情節重大且屬累犯,預計裁罰金額合計高達346萬元。

    其中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飼料管理法各裁罰170萬元。另未設置圍籬及未辦理牧場登記等違規事項,分別處以3萬元至15萬元不等罰鍰。

  目前家畜所已完成該場3次豬隻採樣送驗及移動管制,檢驗結果均為非洲豬瘟陰性。此外,亦密集派遣消毒車及獸醫師,前往現場執行環境消毒,與豬隻健康監測作業。持續進行嚴密監控,以確保整體養豬產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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