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檢討全中運助理津貼爭議及招募機制並辦理補償


警訊時報特派記者張鎰三 嘉義報導

近日民眾在網路社群反映,115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游泳賽事場地助理津貼發放情形。學生完成服務後,未得到對應待遇。

嘉義縣政府教育處表示,接獲陳情後即刻了解事件,對此表達歉意,已責成相關單位檢討招募流程,並啟動補救與補償作業。

   教育處說明,全中運賽事,編列每日1,000元之工作津貼,用以聘用16歲以上的裁判助理人員。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未滿16歲之學生參與時,實務上多以「學生志工」模式辦理。並依據「志願服務法」,提供服務時數認證、交通補貼及適當獎勵措施,而非發給工資。此舉遵循法規,且可保障學生權益。

  經了解,高雄場次在招募及說明過程中,未明確區分16歲以上與16歲以下學生,也未清楚說明未滿16歲僅能以志工身分參與,導致學生盡責參與後,產生期待落差,縣府對此表達歉意。

  目前已要求相關單位全面檢討招募流程,未來辦理相關活動時,將加強事前告知與資格審核,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造成學生及家長困擾。

   本案已同步啟動補救與補償作業,針對未滿16歲之參與學生,將提供與16歲以上裁判助理人員相當之補償內容,以回應學生實際參與的辛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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