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訊時報特派記者張鎰三 嘉義報導
陳姓民眾於臉書(Facebook)貼文,質疑中埔警分局員警盤查,超過3小時,涉有疏失乙事,中埔警方今(1)日鄭重澄清。
中埔警分局表示,員警係依法查證身分,發現陳民違法後,再聲請令狀執行尿液採驗。陳民於臉書po文散布不實言論,斲傷警察執法公信力,本分局將續行偵辦。
本分局中埔聯合所員警,於4月30日22時50分許,巡邏行經中埔鄉中華路一帶時,發現1名男子在巷內形跡可疑,遂主動上前盤查,經查證身分後發現,陳民為本分局列管之「應受尿液採驗人」,且日前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未到場受驗。
員警先請陳民至派出所採驗尿液遭拒,旋即報請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同意並即核發「鑑定許可書」執行尿液採驗工作。
陳民完成採驗後,已於5月1日2時許離開警察機關。
針對民眾於臉書貼文,質疑盤查時間逾3小時,有違反規定乙節。本分局調查後核實,員警盤查、查證身分、聲請令狀、採驗尿液等行為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刑事訴訟法》及《採驗尿液實施辦法》等相關法令規定。
本案員警執法嚴謹,且程序完備。並無民眾所述之執勤疏失情事。本分局持續支持基層同仁依法執法,以維護社會治安。亦籲請民眾遇警盤查時,應保持理性,切勿以不實言論誤導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