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於學校側門口施放爆竹煙火被取締


警訊時報特派記者張鎰三 嘉義報導

有關網路社群平台脆(Thread),上傳未依規定申請施放爆竹煙火影片案,朴子警分局說明如下。

 朴子警分局表示,於一日14時許,接獲東石高級中學校方人員報案,稱有民眾於學校側門口,施放爆竹煙火。經本分局朴子聯合所員警到場後,勸導民眾停止施放煙火,並通知主管機關朴子消防分隊到場處置。

       朴子警分局呼籲,民眾施放爆竹煙火前,須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向主管機關消防局提出申請。並應先確認施放地點,及煙火種類是否符合相關規定,避免不慎引起火災,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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