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訊時報特派記者張鎰三 嘉義報導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提醒,115年房屋稅開徵繳納最後期限至6月1日,每超過3日就會加徵稅額的百分之1滯納金。所以6月2日至6月4日,仍算是逾期繳納。只是因為沒有超過3日,沒有加徵滯納金。因此,如果遲至6月5日尚未繳納,就會開始加徵滯納金。
財稅局日前有挑檔,針對尚未繳納房屋稅的納稅義務人,寄發提醒繳納房屋稅簡訊。其目的是提醒納稅義務人注意,以避免加徵滯納金。如果您收到簡訊時,已繳納稅款,請無須理會該訊息。如果您尚未收到房屋稅繳款書,請盡快運用以下多元繳稅方式繳納:
(一)用手機掃描稅單上的QRcode,連結至地方稅網路繳稅系統,選擇「信用卡」或是「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扣款繳納。
(二)利用電子支付帳戶轉帳,使用於電子支付機構註冊開立之電子支付帳戶。透過行動裝置應用程式(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進行繳納。
(三)納稅義務人透過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系統自動帶出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進行線上繳納。
(四)超商繳納,單筆稅額在3萬元以下的民眾,可以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四大便利超商臨櫃繳稅,服務截止時間為115年6月4日24時止。
(五)金融機構,透過銀行或農會等配合金融機構以現金繳納。
如果您尚未收到稅單,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76969,或總局05-3620909分機102~109。及所屬民雄分局05-2260505 分機211~213、215~218、22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