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5豪雨農損現金救助,7月13日前受理申請


警訊時報特派記者張鎰三 嘉義報導

農業部於6月29日公告,嘉義縣為辦理0625豪雨硬質玉米、食用玉米、蘆筍(露天田區)之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並自公告之翌日起,至7月13日止。受理農民申請(假日得不受理)。救助相關規定如下:

   一、救助對象應為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且無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5條第2項所定情事。

  二、救助地區及品項:嘉義縣之硬質玉米、食用玉米、蘆筍(露天田區)。

   三、救助額度:依「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辦理: (一)硬質玉米(雜糧一):每公頃2萬8,000元。 (二)食用玉米(蔬菜二):每公頃4萬1,000元。 (三)蘆筍(露天田區)(蔬菜六):每公頃9萬5,000元。四、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該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五、有關農產品救助次數,依本辦法第5條第5項規定辦理。

    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依本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於工作日受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假日由公所自行決定,是否照常受理申請。倘於受理期間因天然災害,發生停止上班時,受理期間按停止上班日數順延。個案如因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己之事由(如交通中斷或通訊中斷等),致未能於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者,得於原因消滅後10日內,依行政程序法第50條規定,向相關公所申請回復原狀,由公所覈實認定後,逕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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