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躲警逃竄 仍難逃警方取締
〔記者呂昭德/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北門派出所所長吳彥宏及警員王璟淯於105年08月09日22-24時執行巡邏勤務時,23時40分於嘉義市東區忠孝路與博東路口,發現某輛重機車行駛未開大燈,警方為顧及其行車安全,遂上前勸導駕駛,但該駕駛發現警方跟於後方,隨即加速逃逸且連闖數個紅燈,警方鳴笛並示意停車,該駕駛於博東路159號大樓前遭警方攔下。

該駕駛遭警方攔停後,警方發現該王姓駕駛神色緊張並辯稱未發現警方有鳴笛示意停車之動作,盤查過程中隱約聞到駕駛散發之酒氣,便詢問駕駛是否有飲酒之情事,駕駛坦承剛飲宴結束,自覺路程不遠騎車很快就能返家,為了省計程車費,反而罰更多錢又有刑案紀錄。該王姓駕駛頻頻說道:以後不敢再碰酒了!

北門派出所所長吳彥宏表示,由於目前酒後駕車肇事案件仍時有所聞,為確保市民交通安全,仍會加強取締酒後駕車,提醒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並也呼籲民眾,應該清楚相關法規範之規定,為了確保每個人的生命安全,飲酒後還是千萬不得碰車,以免害人害己,而觸犯酒後駕車之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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