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喜歡的事,所謂的「努力」才有意義!
◎決定只做想做的事後,改變了我的人生:
●不知道要做哪一行七度轉職→→找到適合的工作,年收入成長十倍。
●即便主動也不受男性青睞→→找到理想結婚對象,婚後生活深受寵愛。
●被育兒、家事弄得疲憊不堪→→兼顧事業與育兒,每月單獨旅行一次。
●討厭自己→→全盤接納自己的優缺點,找到個人獨特魅力、專屬才能。
●埋怨父母與原生家庭有隔閡→→和父母和解、理解父母進而擺脫過去陰影。
以上是作者小田桐的親身經歷!她曾經不知道自己適合什麼工作、什麼男性,每天疲於工作與生活的她,環顧自己出租的小套房,陰暗、髒亂,覺得自己的生活糟透了。
新書介紹-我選擇,生活中只做想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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