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衛生局抽驗清明節應景食品,全數合格
記者張鎰三/嘉義縣報導。
清明節將至,嘉義縣衛生局為維護民眾飲食安全,嘉義縣衛生局特前往製造業、餐飲業、超市及傳統市場等地抽驗清明節應景食品。 抽驗品項包含潤餅皮、糕粿、豆芽菜、豆干及麻糬等配料,檢驗項目包括:甲醛、硼砂、殺菌劑(過氧化氫)、防腐劑、規定外色素及二甲(乙)基黃等,總計抽驗四十六件,全數合格。
嘉義縣衛生局副局長趙紋華表示,為防止食品腐敗變質,正確使用食品添加物可延長保存時間,但過量且長期食用,可能出現腹瀉、腹痛、噁心嘔吐等症狀並影響肝腎功能。
依食安法第十八條規定,食品業者使用食品添加物於食品或食品原料製造,應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如未依規定使用,依同法第四十七條處新台幣三萬到三百萬元罰鍰,違規產品依同法第52條應沒入銷毀。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善盡自主管理責任,合法正確使用食品添加物;民眾選購時,應挑選商譽良好店家且作業場所清潔衛生,並注意食品來源、食品標示及有效期限等資訊,勿購買來路不明、外觀過於鮮豔或具刺激味產品。
衛生局提醒,祭祖供品長時間放置室溫下容易孳生微生物,祭祀後應將食品充分加熱後再食用,選購依需求適量購買,妥善保存並儘速食用完畢,以確保產品新鮮衛生及食用安全,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可洽詢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科05-3620613或05-3620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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