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查獲不當飼養犬貓,依法開罰9萬8000元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查獲不當飼養犬貓,依法開罰9萬8000元

【記者謝敏政嘉義報導】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接獲民眾檢舉有非法繁殖犬貓與飼養不當情事,經會同警方等單位現場稽查,查獲陳姓父女未妥善照顧所飼養的犬貓,也未完成寵物登記及絕育,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開罰9萬8000元。

家畜所接獲民眾通報新港鄉某民宅有犬貓非法繁殖、不當飼養及環境惡劣等情事,家畜所多次前往稽查,發現該場地是來自雲林縣北港鎮陳姓業者所承租,場內飼養友人所託養的犬隻27隻,另有12隻貓為業者之女所飼養,現場未發現有非法繁殖行為。

家畜所指出,飼養場內的犬貓都未完成絕育,也未植入晶片辦理寵物登記,飼養環境髒亂,現場還發現動物骸骨與皮毛,陳姓業者表示係先前發生犬隻撕咬致死所致,顯見犬貓長期飼養在惡劣不良環境中,家畜所要求限期改善,目前犬貓已完成寵物登記及申報免絕育,並轉讓送往其他縣市飼養。

家畜所表示,本案陳姓業者在管領過程中,未善盡照顧義務,提供犬貓妥善照顧,甚至因飼養不當、過失導致動物死亡,也未完成絕育及植入晶片,依違反動保法第5條、19、22條規定,重罰9萬8000元,並將陳姓父女列入申請特定寵物業管制對象,終身不得申請為寵物繁殖業者。

家畜所表示,依動保法規定,陳姓業者雖非動物所有人,但為實際管領與飼養動物之人,即廣義所稱的飼主,應負起相關責任,呼籲飼養動物的民眾應提供寵物適當、乾淨的食物飲水與生活環境,並提供妥善照顧,以及完成絕育與晶片植入登記,以免因違反規定而受罰。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查獲不當飼養犬貓,依法開罰9萬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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