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嘉義市黃敏惠市長取得國立嘉義大學管理學碩士學位說明
有關嘉義市黃敏惠市長取得國立嘉義大學管理學碩士學位說明

【記者謝敏政嘉義報導】

1.國立嘉義大學於民國89年9月,依教育部規定提出申請管理研究所EMBA碩士在職專班,授予管理碩士學位。於申請增設、調整系所班組計畫書中載明考量學生皆為在實務界工作之在職人員,故除核心課程及整合課程計36學分,另需選修9學分始得畢業。該專班得不修習論文,唯須另修習「台灣企業問題研討」,並繳交專題報告替代;如此,一則符合因材施教之原則,二則可以與管理教育最先進之美國採取同步措施,三則亦可兼顧在職人員實際的狀況。

2.國立嘉義大學依教育部台(90)高(1)字第90016582號文核定90學年度大學校院增設、調整大學部二年制及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其專案審查會議同意招生。黃敏惠市長經國立嘉義大學公開招生考試(筆試及口試)測驗,於91年 9月至國立嘉義大學管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就讀,在校2年半修畢所有必、選修課程學分,符合報部申請在職專班修業規定,並在93年12月參加企業問題研討公開發表,於94年1月通過學位口試取得管理學碩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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