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貨轉中心工程進度大幅延宕,縣府依約對慈龍公司終止契約
嘉義縣貨轉中心工程進度大幅延宕,縣府依約對慈龍公司終止契約

【記者謝敏政嘉義報導】

慈龍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承攬嘉義縣政府「嘉義縣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貨物轉運中心區」(下簡稱貨轉中心工程)市地重劃工程,該工程預定完工日期為109年10月03日中午12時,慈龍公司截至109年12月21日工程進度為73.18%,落後幅度仍達26.82%之多。

本案工程屬重大公共工程,在考量公共利益及履約誠信原則下,縣府於109年5月18日及109年8月20日分別辦理2次協商會議,且皆簽訂變更契約議定書增訂每月分段進度里程碑;惟該公司未能依契約內容履約,致工程落後幅度持擴大,屢次延誤履約期限,未符合契約書及第二次契約變更協議書進度,情節重大,嘉義縣政府於109年12月22日對慈龍公司終止契約。

貨轉中心工程為嘉義縣重大建設之一,自108年1月19日開工,工期510日曆天(此案為最有利標,承商於投標服務建議書承諾可優於原契約工期540日曆天),原預定竣工日109年06月11日,為履約期間經展延工期後,履約期限展延至109年10月03日中午12時。

施工期間因慈龍公司施工緩慢(108年進度僅完成23.10%,直至109年7月才完成整體工程進度的一半),嘉義縣政府每兩周召開工作會議一再催促慈龍公司趲趕工程進度,慈龍公司雖口頭表示願意配合,實際現況施工情形卻一再推諉卸責未積極趕工。

該工程於履約期限將屆時,進度仍持續嚴重落後,嘉義縣政府已多次稽催,慈龍公司雖多次保證會如期完工,或會追趕上預定進度,惟仍一再跳票,而迄今已逾期2個月,仍未完工;因貨轉中心工程係嘉義縣政府重大建設之一,縣府為實現對縣民的承諾,依工程契約,對慈龍公司終止契約。

慈龍公司主張,有不可歸責事由因素致未能如期完工,且對於縣府採取鐵腕措施表示不滿;慈龍公司所主張不可歸責事由為A18坵塊有大友高空公司佔用施工用地、北工區NP01纜線遷移、嘉義縣市交界的高程落差銜接未提送嘉義市政府核准致無法施工及RD1502自來水銜接嘉義市區域挖路許可未獲核准等事由。

A18坵塊內於施工時涉及佔用公司有大友高空公司,縣府皆積極協助配合溝通排除障礙,大友高空公司基於配合公共工程施工亦配合縣府拆遷作業,且涉及公共事業構造物及管線事業單位部分皆已排除障礙;另RD1502自來水管銜接嘉義市自來水管線區域挖路許可未獲核准,係因慈龍公司未遵嘉義市政府指示,且提送文件不完備有欠缺,才發生延宕,而慈龍公司卻不斷挾非原契約規定縣市界銜接為由不願配合辦理,仍均屬可歸責於慈龍公司事由。

土地分配成果於109年6月23日公告完畢,於公告分配成果前,皆已完成異議地主協調,協調後亦無再有其他地主表示異議,區內地主土地所有權狀業於109年12月4日全數發放完畢,惟因慈龍公司遲未完工,至無法辦理土地點交作業與地主。

聯絡人:地政處重劃科 潘永豐科長 053620123#8441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