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貓頭卡石磨嘉義縣家畜所救援脫困

記者張鎰三/嘉義縣報導


流浪貓頭卡石磨嘉義縣家畜所救援脫困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四月二十八日晚間,接獲布袋民眾通報案件,住家旁有一浪貓卡在石頭裡,民眾試圖救援仍無法成功,緊急通報求助,家畜所即刻派員前往救援,發現原來是幼貓頭部卡進石磨洞內,管制隊同仁反覆利用潤滑油潤滑貓頭與石磨間小心翼翼推擠,努力四十分鐘,所幸幼貓終於脫困。

家畜所表示,四月二十八日晚間接獲布袋鎮開設美髮院的李姓民眾,通報其住家附近一隻約三個多月大浪貓卡在石頭內,家畜所人員納悶怎麼會有貓卡在石頭內,派員前往救援發現原來是一隻浪貓整個頭部卡進石磨洞內。通報民眾表示貓咪應該是因貪玩才導致整個頭卡進石磨洞內,她自已自行救助一個多小時但仍動彈不得,進而求助嘉義縣動物緊急救援專線。
家畜所管制人員到場後利用潤滑油處理但仍動彈不得,多次想用鐵鎚將石磨砸破,但又怕傷到小貓,管制人員堅持不放棄,反覆利用潤滑油潤滑貓頭與石磨縫隙,再小心翼翼推擠,眾人努力四十分鐘終於脫困,但牠也累得攤在石磨上,成功完成救援任務,現場民眾也開心歡呼。
家畜所表示,為救助嘉義縣危難動物,嘉義縣政府成立二十四小時動物緊急救援專線(0932-525-995),光於一0九年度就接獲約三百七十件通報案件,救助動物很多。設置專線立意良善,但發現很多民眾會濫用公務資源,例如自已撞傷犬隻卻不自行送醫,或是因不想看到犬貓,謊報動物受傷硬要管制人員帶走,甚至是家中飼養寵物生病,卻謊報為浪犬貓要求醫療等。
家畜所呼籲,為避免資源與人力浪費,目前救治對象僅限無飼主犬貓,如為自家中所飼養的動物,飼主應善盡責任,請自行處理。
另依據動保法第六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撞傷動物未送醫可處一萬五千以上至七萬五千元罰鍰,如造成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者,將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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