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表彰對臺灣當代戲劇劇場有特殊貢獻及成就之個人或組織,臺北戲劇獎設置「特別貢獻獎」1名,接受社會大眾提名推薦。 推薦者及被推薦者需為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之演藝團體、公私法人組織,或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有效居留證之個人。 提名推薦將以書面方式進行,請至本局官網臺北戲劇獎專區—推薦特別貢獻獎頁面,下載「第一屆臺北戲劇獎特別貢獻獎推薦表」 填寫,並將「推薦文件一式2份」及「燒錄光碟或隨身碟1份」於113年11月30日前一併送交「臺北戲劇獎工作小組」(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於截止日18時前專人送達)。 相關資訊請參閱「第一屆臺北戲劇獎報名簡章」及「第一屆臺北戲劇獎特別貢獻獎推薦表」 填寫說明,或與臺北戲劇獎工作小組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