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詐騙案例及手法層出不窮,而隨著洗錢防制法修正,只要提供金融三寶供他人使用,就可能涉犯刑章;日前嘉義基地支援中隊為提升同仁防詐意識,配合每月軍紀教育時機,透過分析案例實施法律宣教。
中隊長指出,金融三寶即為「個人證件、帳戶存摺及提款卡」,一但交付他人使用,即可能淪為詐騙、賭博或地下匯兌的犯罪工具,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因此,每位同仁都應提升打詐意識,從源頭端阻卻犯罪集團的不法金流,使詐欺及洗錢犯罪無從得逞,以保護自己及他人的財產無虞。
銀行帳戶保管好,隨意提供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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