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期作天然災害公糧稻穀收購至11月19日

警訊時報特派記者張鎰三 嘉義報導
113年10月底康芮颱風造成嘉南地區部分田區稻作倒伏及品質受損。為保障稻農收益,農糧署針對受災田區收穫災害稻穀收購、收購數量、價格、期限及濕乾穀折算率說明如下。
一、每公頃收購數量計畫收購1,500公斤、輔導收購800公斤、餘糧收購為2,400公斤,合計每公頃4,700公斤(含標準穀及災害穀)。
二、每公斤災害稻穀(乾穀)收購價格: 1. 計畫及輔導收購:稉穀22元、秈種及糯種稻穀21元。2. 餘糧收購:稉穀20.6元、秈種及糯種稻穀19.6元。3. 收購期限:自113年11月5日起至11月19日止。4. 烘乾、包裝及堆疊補助費;依繳交公糧乾穀數量每公斤補助農民2元。5. 濕乾穀折算率:比照標準稻穀濕乾穀折算率辦理經收。6. 若農民當期作未申報種稻者,得於113年11月5日起至11月15日止,洽各鄉(鎮、市、區)農會辦理補變更申報。
嘉義縣政府農業處呼籲請有繳售災害穀需求農友,務必於期限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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