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嫌藏槍堅不認 帶警挖出槍與彈
〔記者郭政隆/嘉義縣報導〕嘉義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二隊於今年7月間偵辦涉嫌煙毒案的蔡姓嫌,並在偵查中得知蔡嫌除了涉嫌販賣及吸食一、二級毒品外,不無持有槍枝之可能,經警方多次向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借訊在雲林第二監獄服刑之蔡嫌,唯蔡嫌仍是避重就輕且堅不吐實;警方鍥而不捨,再次4日借提,蔡嫌雖始終不承認其擁有槍枝,不過願以證人身分指證他所知悉之其他人員藏匿槍枝位置,說明槍枝埋藏於雲林縣北港鎮郊某處,同時願意帶同警方前去取槍。

刑警大隊偵二隊隊長潘學輝乃於4日下午率全隊幹員攜帶應勤裝備、金屬探測器、圓鍬等工具,由蔡嫌指引地點一同前,在抵達雲林縣北港鎮番溝里雲153線道路番溝橋北端路旁,蔡嫌即供稱人員藏匿槍枝之埋藏地點即在這附近。

警方隨後以金屬探測器展開搜索,並在番溝橋北端50公尺處之護欄下,由小隊長張永龍持圓鍬多方挖掘發現一保麗龍盒,經打開盒子後,果然有一支用塑膠袋及黑色襪子包覆之改造手槍,彈匣內尚有一顆子彈,當場所起出改造手槍及子彈1顆,於事後送經鑑識科初步鑑驗結果,認定該槍械具有殺傷力,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圖說:警攜帶金屬探測器、圓鍬等工具搜索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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